淘宝网拟对《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做优化调整。
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6年1月5日进行公示通知,2016年3月17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
1、“限制自然年”均改为“限制365天”,“限制永久”均改为“限制730天”;
2、现运行:近一个月人工介入退款成功笔数占店铺交易笔数不得超过0.1%,或笔数不得超过6笔(数码类卖家不得超过4笔)。 改为:近30天纠纷退款率超过店铺所在主营类目的纠纷退款率均值的5倍,且纠纷退款笔数≥3笔的,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3、新增:卖家利用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包含但不仅限于虚构交易、虚构购物车数量、虚构收藏数量等行为,限制参加营销活动90天;
4、对规则结构做了调整。
具体更新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标准全文如下: 淘宝集市所有发布的营销活动(包括聚划算)招商要求,必须符合或者高于以下标准,低于以下标准的卖家将不得参加任何营销活动。 | 《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标准全文如下: 自活动报名之时起至活动上线,淘宝网卖家必须同时符合或高于以下标准,方可参加淘宝发布的营销活动。 |
2、 除虚假交易外,《淘宝规则》规定的一般违规行为扣分满12分或12分的倍数之日起限制参加所有营销活动90天。因虚假交易被违规扣分达48分及以上的卖家及商品,永久限制参加营销活动;其他因虚假交易被违规处理的卖家及商品,限制参加营销活动90天; 4、 除出售假冒商品外,《淘宝规则》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扣分满12分或12分倍数之日起限制参加本自然年度内所有营销活动;因出售假冒商品被违规扣分达24分及以上的,永久限制参加营销活动;因出售假冒商品被违规扣分达12分及以上24分以下的,限制参加本自然年度内所有营销活动; 5、 因各种违规行为而被搜索全店屏蔽的卖家,在屏蔽期间内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 2、 出现《淘宝规则》中规定的如下违规情形,将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1)一般违规行为(虚假交易除外)扣分满12分或12分的倍数之日起限制参加营销活动90天; 2)严重违规行为(出售假冒商品除外)扣分满12分或12分倍数之日起限制参加营销活动365天; 3)因虚假交易被违规扣分但未达48分(含0分)的卖家及商品,自处罚生效之日起限制参加营销活动90天;因虚假交易被违规扣分达48分及以上的卖家及商品,自处罚生效之日起限制参加营销活动730天; 4)因出售假冒商品被违规扣分达12分及以上24分以下的,自处罚生效之日起限制参加营销活动365天;因出售假冒商品被违规扣分达24分及以上的,自处罚生效之日起限制参加营销活动730天;5)卖家利用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包含但不仅限于虚构交易、虚构购物车数量、虚构收藏数量等行为,限制参加营销活动90天; 6)因各种违规行为而被搜索全店屏蔽的卖家,在屏蔽期间内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
3、 近一个月人工介入退款成功笔数占店铺交易笔数不得超过0.1%,或笔数不得超过6笔(数码类卖家不得超过4笔); | 3、近30天纠纷退款率超过店铺所在主营类目的纠纷退款率均值的5倍,且纠纷退款笔数≥3笔的(主营类目的纠纷退款率均值,以卖家中心页面显示为准),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