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众网络SEO关键词优化合同专用样板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网站推广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甲方:
乙方:
一、合作事项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站seo优化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站seo优化服务。
2.甲方依照与乙方的合同中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对乙方提出的超出该服务范围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得到甲方的服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行国家相关法规禁止的行为。
乙方对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和甲方服务器、域名等其他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定制服务的具体(关键词)内容:
五、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站seo优化服务,
1、 甲方为乙方优化网站,包括关键词优化,调整连接结构等,提高排名,提升至百度首页便于搜索引擎收录。
l 费用:优化费合计xxxxx元。
2、 长效推广:
甲方通过优化和反向连接等方式,长期维持乙方指定关键词的排名。
l 预期效果:二个月后,搜索关键词:
时,乙方的站点出现在 百度、的非竞价搜索结果前十名。
l 价格:专有名词(如:XXX公司)、地域性普通名词(如:XXX机)、生僻词等(GOOGLE搜索结果10万以内),价格为每个网站 元整,热门关键词价格面议。根据协商,乙方上述关键词及推广费明细表如下:
序号 | 关键词 | 推广网址 |
1 | ||
2 | ||
3 | ||
4 |
五、付款方式
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付网站优化费先付:xxxxx元定金,其余按用户付款日3天内到账,在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为乙方优化站点并出具优化结果报告,分三期付完,第一期付款30%的定价,第二期为30%的费用(优化期间的第一个月左右),第三期40%费用一次性付清(维护期间付清)。
分三期付完,第一期付款30%的定价,第二期为30%的费用(优化期间的第一个月左右),第三期40%费用一次性付清(维护期间付清)(一个周期为一月)
2. 推广费按月支付,在当月达到效果后,次月 15 日以前付清。逾期不付,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推广服务,并追讨未付欠款。推广首月按实际推广天数收取推广费。
3. 退款承诺:上述搜索引擎中,某一关键词达到未达到效果的,按比例退还该关键词当月的推广费用。(例如:全部未达到效果,退还100%,50%未达到效果,退还50%)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 一方在合同订立、履行中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等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免责条款
1.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九、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决定交由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惯例。
十、附则
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