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公信力一直都立于阳光之下,有人遮住了阳光,才使人感到黑暗。老百姓从不吝惜掌声,同时,也从不吝惜骂声,关键就是看有关司法机关对事实的态度。
文 | 吴世柱
来源 | 微信公众号“吴世柱律师
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还向雷洋家属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
首先,立案侦查带给我们第一个看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造成死亡1人以上……”
法律的解释已经到了通俗易懂的程度,笔者无须多言。立案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个看点:为什么北京检察院立案后获得好评一片?为什么昌平警方的两次通报不能使群众信服?掌声和骂声,啪啪哗哗中,究竟谁该反思?
雷洋案,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案情无需多述。但雷案发生之后,昌平警方连续两次发布的通报却引发如潮的质疑,集中表现在:雷的出行时间、警方的执法程序、控制措施、监控设备莫名被损坏、雷洋死因…当然,还有民间传说的关于扫黄越扫越多的众多版本。
案发后,高层召开会议,公安部做出相关部署,“平安北京”发表声明……但最后的掌声还是集中在北京检察。
由此可见,老百姓是给予掌声还是给予骂声,不是通过掩盖直相就能得到的。
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此次北京检察的立案通知,使这一切质疑甚至是愤怒得到了逆转。至少群众在检方的办案中看到了程序公正,看到了希望,使试图掩盖真相、无视民众善意期盼真相的有些人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换句话说,依法治国的前提,就是要尊重事实,尊重事实,就是要把真相原原本本地呈现给群众,而不是遮盖甚至是伪造证据。
所以,司法的公信力一直都立于阳光之下,有人遮住了阳光,才使人感到黑暗。老百姓从不吝惜掌声,同时,也从不吝惜骂声,关键就是看有关司法机关对事实的态度。
第三个看点:北京检察选择六一儿童节发布立案侦查的消息,笔者此刻行文,心中极为酸楚:无论雷是否嫖娼,他不到两个月的女儿没有了爸爸。或许,案情的复杂或令人难以置信也触动了司法人员的柔软心灵?北京检察选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发布消息,就是为了给这襁褓中的孩子一个安慰?
如果真如笔者所测,要向查办此案的司法人员致敬!
摘自:法律博客
附:【图解】雷洋案涉事民警被立查,检察机关之后要干啥?
制图 | 陈洋 马志为
来源 | 正义网(微信ID:jcrb_zyw)
正义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 杨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北京检察”1日发布,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完成对“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后死亡”线索的初查工作,认为符合立案侦查条件。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将该案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侦查。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还向雷洋家属吴某某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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