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正式投入使用,纳税人在登录APP并注册完成后,可在1月1日后实时随地进行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提报。
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施行。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
此次新上线的“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了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功能。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您可联系税务机关或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