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提升商品品质,天猫将调整《假冒材质成份的规则与实施细则》、《描述不符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食品抽检行为规范》、《淘宝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中相关内容。
本次调整于2017年2月3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2月10日正式生效。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假冒材质成份的规则与实施细则》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 2、哪些类目为特定类目? 解读:特定类目包括但不限于:珠宝/钻石/翡翠/黄金(一级类目)、住宅家具、商业/办公家具。 |
变更后 | 2、哪些类目为特定类目? 特定类目包括但不限于:珠宝/钻石/翡翠/黄金(一级类目)、住宅家具、商业/办公家具、传统滋补营养品类目下的冬虫夏草、燕窝。 |
2.《描述不符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六、天猫商家对商品材质、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 “严重不符”是指什么? 6、滋补品类商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 (1)商品描述为蜂蜜、三七、虫草、西洋参、燕窝、灵芝等滋补品,实际掺入其它物质(如蜂蜜中掺入C4植物糖,三七粉中掺入玉米淀粉等),且未在商品标签中进行说明的,法规规定的限量内少量添加以满足工艺需求的除外; (2)商品描述为带有溯源码的干燕窝,但在实物商品中并未带有溯源码,或通过中国燕窝溯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ebn.caiq.org.cn/)查询该溯源码不存在或者不相符的。 |
变更后 | 六、天猫商家对商品材质、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 “严重不符”是指什么? 6、“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传统滋补营养品”类目下的商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 (1)经检测,商品标签或页面描述与实际成份不一致,或掺入其他物质的。如商品描述为蜂蜜,实际检测掺入C3、C4植物糖的,且未在商品标签中进行说明的,法规规定的限量内少量添加以满足工艺需求的除外;商品描述含有灵芝成分,实际检测无灵芝的; (2)商品描述为带有溯源码的干燕窝,但在实物商品中并未带有溯源码,或通过中国燕窝溯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ebn.caiq.org.cn/)查询该溯源码不存在或者不相符的。 |
3.《淘宝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 无 |
变更后 | 新增: 第五条【检测标准】淘宝对商品品质的检测将依据国家标准执行。 (四)平台按照国家标准、产品标准、平台标准或其他法律法规规范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可以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国家推荐标准方法检测,也可以根据品质管控的需要采用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采用的非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进行判定。 |
4.《天猫食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 第三条【检验依据】 (三)部分国家标准如下: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
变更后 | 第三条【检验依据】 (三)部分国家标准如下: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内无类别或添加限值的默认不能添加)。 |
变更前 | 第六条【判定原则】 1.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如有提供相应企业标准则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如未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则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判定。 2、标签判定原则 按照上表所列项目及标准条款,其中有一项A类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为标签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仅有B类不符合标准要求判为标签项目符合标准要求;C类不符合标准要求判为质量不合格。其中散装食品按照《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及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判定原则同上。 3、质量判定原则 所检质量项目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时,判定被抽查产品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否则,判定被抽查产品的检验结论为“合格”。 4、描述不符判定原则 按照上表所列项目及标准条款,D类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为《天猫规则》描述不符第(三)款;E类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为《天猫规则》描述不符第(二)款。 | ||||||||
变更后 | 第六条【判定原则】 1.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及平台要求的标准中关于产品品质和检测方法等存在不同解释时,平台按照从严控制产品质量的角度进行解释。例如: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如有提供相应企业标准则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如未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则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判定。 (4)部分特殊指标,平台可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检测,也可以根据品质管控的需要采用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采用的非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进行判定。例如: 2、标签判定原则 按照上表所列项目及标准条款,其中有一项A类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为标签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仅有B类不符合标准要求判为标签项目符合标准要求;C类不符合标准要求判为质量不合格。其中散装食品按照《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及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判定原则同上。 3、质量判定原则 所检质量项目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时,判定被抽查产品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否则,判定被抽查产品的检验结论为“合格”。 4、描述不符判定原则 按照上表所列项目及标准条款,D类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为《天猫规则》描述不符第(三)款;E类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为《天猫规则》描述不符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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