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淘宝汇吃”市场卖家的服务能力,完善市场健康度,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淘宝网将对“淘宝汇吃”市场入驻和清退条件做调整优化。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7年1月13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1月20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如下:
1、在入驻和清退条件中新增对掌柜信用分的要求。
2、调整卖家近30天支付宝成交金额的要求。
3、取消卖家好评率指标项的要求。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汇吃”市场管理规范》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二章 入驻 第五条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汇吃”市场:(四)近30天店铺支付宝成交金额≥1万元。 (十二)店铺依据其第一主营类目须符合以下要求: (十三)/ 第六条 入驻“淘宝汇吃”市场的卖家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成为“淘宝汇吃”市场精选卖家: (二)近30天店铺支付宝成交金额≥4.5万元。 | 第二章 入驻 第五条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汇吃”市场: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四)近30天店铺支付宝成交金额≥5000元。 (十二)掌柜信用分不低于400分。 (十三)店铺依据其第一主营类目须符合以下要求: 第六条 入驻“淘宝汇吃”市场的卖家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成为“淘宝汇吃”市场精选卖家: (二)近30天店铺支付宝成交金额≥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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