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规则变更于2017年1月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1月11日正式生效。
此次主要变更内容:针对司法诉讼场景中出现的如平台无法有效联系商家、诉讼期间商家依然重复发布侵为了维护天猫健康的市场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天猫将在《天猫规则》中新增针对商家怠于处理诉讼继续违规等相关市场管理规则。权信息等情形增加店铺监管等临时市场管控措施;
变更详情如下:
《天猫规则》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无 | 第四章 市场管理第四十四条 因会员行为引发其他会员或第三方诉讼至司法机关的,若会员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会员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或继续违规等情形,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天猫可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全店商品屏蔽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规则解读:一、会员怠于处置、消极应对具体指哪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怠于出庭应诉、答辩及举证等。二、会员继续违规具体指哪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在诉讼期间不及时停止侵权行为、仍然重复发布侵权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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