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部分商品目前虽尚无成文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根据其特定属性如果严重不符合推荐性标准,也将侵害消费者权益。 为更好的保障消费者权益,天猫拟针对部分严重不符合国家推荐性标准的品牌增加终止在天猫经营的处置。
本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7月5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7月12日正式生效。
详细变更内容如下:
《天猫规则》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四十九条 商家所经营的品牌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天猫将终止该品牌在天猫经营: (一) 该品牌商品经两次抽检均被证实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的; (二) 该品牌经天猫采用特定方式判定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 第四十九条 商家所经营的品牌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天猫将有权终止该品牌在天猫经营: (一)该品牌商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严重不符合推荐性标准的; (二) 该品牌经天猫采用特定方式判定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
《终止品牌在天猫的经营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无 | 一、该品牌商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严重不符合推荐性标准的,包含哪些情形? 1、该品牌商品经两次抽检均被证实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2、“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类目下该品牌商品经三次抽检均被证实不符合推荐性标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