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6年2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2016年2月26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对“羽绒”类定义做细分补充,对“蚕丝”、“棉织物”、“麻”、“羊毛”等定义做更新;2、根据最新《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不再用“千足”命名,故去除了“千足金”、“千足银”、“千足铂”等相关定义。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网材质标准定义表》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羽绒: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大于等于50%产品才能称为羽绒产品。 | 羽绒被: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大于等于50%的被类产品才能称为羽绒被。 羽毛被: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小于50%的被类产品才能称为羽毛被。 混合羽绒被:填充物成分为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的混合物,其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大于或等于50%。在羽绒羽毛中绒子含量大于或等于50%的被类产品。 混合羽毛被:填充物成分为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的混合物,其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大于或等于50%。在羽绒羽毛中绒子含量小于50%的被类产品。 复合羽绒被:填充物成分为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分层、分区分别填充,其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大于或等于50%。在羽绒羽毛中绒子含量大于或等于50%的被类产品。 复合羽毛被:填充物成分为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分层、分区分别填充,其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大于或等于50%。在羽绒羽毛中绒子含量小于50%的被类产品。 羽绒服: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以羽绒为主要填充物生产,且羽绒的含绒量不得低于50%的各种服装。 |
蚕丝:填充成分为100%蚕丝的产品才能为纯蚕丝产品;填充成分不低于50%的产品才能称为蚕丝产品。 | 蚕丝:填充物或纤维成分为100%蚕丝的产品才能称为纯蚕丝产品;填充物或纤维成分中蚕丝含量不低于50%的产品才能称为蚕丝产品(比如蚕丝被)。 |
棉织物:棉织物指以棉纱或棉与其它纤维混纺纱线织成的织品;含棉量100%的产品才能成为纯棉产品。非100%棉织物不能称为纯棉、全棉产品。 | 棉织物:棉织物指纤维成分含棉的织物;含棉量100%的产品才能称为纯棉产品。 |
麻:麻织物指以茎皮纤维为原料织成的织品,主要有亚麻、苎麻等。 | 麻:麻织物指纤维成分含麻的织物,主要有亚麻、苎麻等,分为纯麻(100%麻,允差为0)和麻混纺织物。 |
羊毛/羊绒:羊毛衫/羊绒衫发布商品时,毛/绒含量不得低于30%。只有毛/绒含量高于95%以上,才能称为纯羊毛衫/纯羊绒衫。 | 羊毛/羊绒:标称羊毛衫/羊绒衫时,毛/绒含量不得低于30%。羊绒含量为100%或大于等于95%且剩下的为疑似羊毛(小于等于5%)可称为纯羊绒或100%羊绒。羊毛含量为100%,才能称为纯羊毛。 |
皮:指动物体表组织,经过加工后制成的产品。使用单一天然皮革材质的产品,应标注天然皮革材料的名称,如“羊皮”。 革:指经过鞣制加工的皮。 皮革:指经过脱毛、浸灰、鞣制等化学、物理加工所得的,可易于保存的动物天然革。 牛皮:包袋中指为该包袋面层材料90%以上,使用头层牛皮或牛二层皮(含移膜厚度达60%以上的头层或二层移膜皮革) | 皮革:指动物体表组织,经过鞣制等加工后制成的动物天然革。使用单一天然皮革材质的产品,应标注天然皮革材料的名称,如“羊皮革”、“牛皮剖层革”、“牛皮革”(即头层牛皮革)(注:移膜皮革、剖层皮革材质需要标注“移膜”“剖层”字样)。 使用多种成分复合制成的材料,其中皮革基本厚度不大于总厚度的60%,不能标注“皮革”。 真皮:背提包中面层材料90%以上使用头层皮革(头层移膜皮革除外),允许标注真皮 |
千足金、千足铂、千足钯、千足银、羊皮毛一体、仿毛内衬、鞣制等相关定义(具体内容此处略去) | / |
2016年2月26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