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拟调整商品变更类目删除相关销量的条款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1月12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1月19日正式生效。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低价商品评价、销量计算逻辑调整公告 | 淘宝网商品评价、销量计算逻辑调整公告 |
(三)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该商品近30天内全部或部分销量删除不累计: 1、商品中含有低于1元SKU:修改任一SKU价格、删除低于1元SKU或新增SKU后,任一SKU价格为5元及以上,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2、商品成交记录中,一旦出现5元及以上价格支付的订单,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3、任何商品调整一级类目(淘宝官方类目调整除外): 1)从“其他”一级类目调整到其余类目或从其余类目调整至“其他”一级类目,则全部销量删除不累计; 2)从其余任何类目转入“手机”一级类目,则全部销量删除不累计; 3)其余调整一级类目的,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 (三)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该商品近30天内全部或部分销量删除不累计: 1、商品中含有低于1元SKU:修改任一SKU价格、删除低于1元SKU或新增SKU后,任一SKU价格为5元及以上,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2、商品成交记录中,一旦出现5元及以上价格支付的订单,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3、任何商品调整类目(淘宝官方类目调整除外): 1)从“其他”一级类目调整到其余类目或从其余类目调整至“其他”一级类目,则全部销量删除不累计; 2)从其余任何类目转入“手机”一级类目,则全部销量删除不累计; 3)其余调整一级类目的,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4)从“其他定制”末级类目调整到其余类目或从其余类目调整至“其他定制”末级类目,则全部销量删除不累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