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无钱包时代”的来临,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账户进行支付交易。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离世了,你的微信、qq、支付宝等“互联网遗产”怎么办?
互联网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包括账号、密码、图文、音视频、虚拟货币、网上店铺、游戏装备等,也称为数字遗产。
根据权利属性的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
一是个人信息类:即网络用户在网络上所拥有的个人账号、密码等信息;
二是虚拟财产类:自然人在网络上经原始创作所产生的相关作品,例如微博、照片、音频、网络日志、视频等数字资源作品,以及网络域名、电子书、数据库使用权等;
三是数字化财产:即虚拟财产交易使用到的虚拟货币,是以网络银行中的货币为代表的,比如各种支付平台、余额宝、网络购物以及与现实货币可以进行兑换的虚拟货币,例如Q 币、游戏币、比特币等。
电子邮件、博客、微博、个人空间、游戏积分和装备……它们记录着我们的生活轨迹,不仅是一笔精神财富,也是价值不菲的资产。
如果突然有一天就走了,这些虚拟财产要怎么处理?
案例一: 丈夫离世妻子继承QQ遭拒
2011年,市民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不幸在车祸中丧生。徐先生的QQ邮箱中保存了两人的大量照片和信件,王女士想要整理和留存这些珍贵的资料,并且保留丈夫的QQ号码。然而,在没有登陆密码的情况下,王女士只能求助腾讯公司。但是经过一番交涉之后腾讯方面却称: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用户只有使用权,不属于遗产继承范畴。
那么,类似电子邮箱、QQ、微信、微博社交、游戏账号等数字资产归属权究竟由谁决定?
目前,主流的观点是依照《继承法》,对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不可以继承,如个人聊天工具QQ、邮箱、网络ID等。
北京网管办评议会法律专家朱巍分析,虚拟财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物权属性,但还是跟普通的物不一样,这些虚拟财产通常都是跟帐号联系在一起的,和虚拟世界里的人际关系、人脉来往密不可分,继承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权。
案例二: 淘宝店主夫妻离婚争网店
2012年4月份,销售额过亿的著名网店“七格格”因夫妻闹离婚纠纷,网店涉入财产分割,一年利润上百万的网店成为双方均不肯松手的重要财产,司法部门亦无法对网店这一虚拟财产价值做出判定,后两人协商解决。
此案也引起网友热议,“最初可能谁也不会想到一个网店也能成为财产,如果是共同做的我觉得应该可以跟夫妻的其它财产一样受法律分配”。“那如果是个人注册的,离世后可以过户吗?”
以淘宝方面的规则来说,实名注册人才是店铺的店主,店铺无法进行转让,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不得轻易过户。但是在电子商务成为一种重要商业模式的今天,网店的价值俨然已不低于传统店面,在征求广大淘友和店主的意见之后,淘宝目前已经放开了“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协议离婚、判决离婚、继承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办理淘宝店铺的过户手续。
案例三: 支付宝里的钱可以继承吗?
不久前,27岁的重庆女孩儿向影(化名)的一位同龄的女性朋友在一起事故中突然离去,她参与处理朋友留下的东西。“如果还没来得及向家人交代买了哪些网络理财产品,网络遗产将归何处?”
支付宝相关人士表示:“只要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手续,支付宝里的钱都可以依法继承。”此外,继承财付通账户的余额就与继承银行账号中的财产一样,有被继承人遗嘱的,需要提供遗嘱,以及公安机关开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至于余额宝账户资金和在网络上购买的基金或股票,也同样都属于公民的合法个人财产继承。根据相关的规定,只要向银行或基金公司提供必要的证明,都可以实现过户继承。
如果对当事人有哪些互联网财产不知情,可以通过查询银行交易流水记录、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人民银行追查网络遗产。
互联网遗产到底该如何处理?
行业人士建议,互联网用户应该养成通过网络安全软件备份、存储个人账号和密码等重要网络信息的习惯。
国内目前还出现了一些“网络遗产托管服务”,专门针对主人消失后,网络上的QQ、MSN、论坛、游戏账号等的一些善后管理。
北京网管办评议会法律专家朱巍表示,今年两会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明确了互联网数据权和虚拟财产权都属于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另外,数据权和虚拟财产在未来非常有可能额外进行特别法的规定。
但由于网络虚拟产品的遗产继承问题比较复杂,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规范的网络财产继承方面的立法。
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了,
想好了怎么处理你的互联网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