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天猫平台商品的规范性,更好的促进天猫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天猫根据市场发展现状,对“滥发信息”及抽检规范规则做进一步的调整。
本次调整于2017年3月9日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3月16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如下:
《天猫规则》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七十二条滥发信息,是指商家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三) 发布规避信息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将删除该商品或信息: 1、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 2、刻意规避淘宝商品SKU设置规则发布商品的; 3、通过编辑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对涉嫌违反第一、二、三目规定的商品,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 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等处理措施。 | 第七十二条滥发信息,是指商家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三) 发布规避信息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将删除该商品或信息: 1、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 2、刻意规避淘宝商品SKU设置规则发布商品或隐藏、遮挡、模糊处理商品相关信息的; 3、通过编辑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对涉嫌违反第一、二、三目规定的商品,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 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等处理措施。 |
《发布规避信息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无 | 三、哪些情形属于“刻意隐藏、遮挡、模糊处理商品相关信息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案例1:将商品主图中的品牌信息进行遮挡: 案例2:将商品主图中的品牌信息进行模糊处理: |
《淘宝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四条【检测方】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 第四条【检测方】国内外权威机构,包括国内具备CMA、CNAS资质的实验室以及境外被参与ILAC-MRA协议的认可组织所认可的实验室等。 |
《天猫食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四条【检测方】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 第四条【检验方】国内外权威机构,包括国内具备CMA、CNAS资质的实验室以及境外被参与ILAC-MRA协议的认可组织所认可的实验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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